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现就《十堰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积极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1316375197@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指导科(邮政编码:442000)。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联 系 人:宋绪建
联系电话:0719-8661773
附件:
附件1.十堰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8.18).docx
附件2.《十堰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十堰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