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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世明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期: 2020-05-08 17:16:31   吴俊    来源:竹溪县委依法治县办

5月6日下午,竹溪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余世明主持召开竹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竹溪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余世明指出,依法治县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非常重要的工作,涵盖面非常广泛,是社会稳定有序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主动聚焦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深化改革创新,把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余世明强调,要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竹溪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和任务,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政府权力清单化、制度化。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要强化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要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刑事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等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抓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巩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成果,继续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要深化法律“六进”和律师“四进”,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要持续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纠正、摒弃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依法、合理、科学、有效防控,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相应工作。

余世明要求,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委员会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助手,各协调小组要主动认领年度重点任务,不折不扣推进分管领域工作落实。全体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按制度办事、按法律办事,从法律中找依据、找办法、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铁军”。要加强考核督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审核:孙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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