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张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落实意见》( 下称《意见》),从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组织领导四大方面,提出了法治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了张湾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意见》共分为4类21条,主要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制度保障、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组织督办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并细化至各责任单位。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单位责任。要围绕应急处置、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法治审核、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犯罪惩治、科学依法决策、普及提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审核:李珍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