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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举海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期: 2020-06-12 10:24:10   程贤珍    来源:竹山县司法局

6月11日下午,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龚举海主持召开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会议充分肯定了2019年度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2020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重要作用,科学分析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对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这是我们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快建设法治竹山,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助推高质量发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推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依法防控不动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要依法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稳妥解决好涉疫矛盾纠纷,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重点关注因疫情引起的合同、用工、劳务等纠纷,强化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及时为企业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支撑;加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注重法治先行、制度衔接,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身改革,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优化长效常治措施,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全面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加大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力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强化法治实践,提升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研究谋划,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法治建设考核权重和分值,推动任务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法治专题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做制度执行、践行法治的表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快修订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要整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政法系统力量,增强法治服务保障和水平。各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要主动协调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坚强保障。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审核:张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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