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英忠一行5人,对司法部、民政部先后授予我县的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宝丰镇喻家塔村)、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宝丰镇施洋路社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溢水镇东川村)开展市级复核工作。
复核组一行先后来到宝丰镇施洋路社区、喻家塔村、溢水镇东川村等地,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大类20条复核指导标准,实地察看了社区法治文化墙、禁毒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体验馆、公共法律服务室(律师顾问室)、诉前调解室、社区法律图书室、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档案等民主法治村建设情况。
复核组对我县在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果中的村级组织运行、民主自治管理、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就“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保留复核、村级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基层依法治理、依法治村等方面具体情况,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村书记、主任进行了座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切实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审核:张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