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十堰市郧阳区司法局、工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经信商务科技局、烟草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和寿康永乐、中燃公司等经营企业在郧阳文化广场开展了大型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当天,各参与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台、名优商品推介台和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普及消费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收集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解决消费矛盾。现场摆放宣传展板30余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40余人次,并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消费。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自我约束意识。
审核:冯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