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房县司法局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目标,“三步走”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赋权工作。
1、优化机构设置,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整合县直职能相近领域的相关执法机构,设置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7支,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同步落实与下放事项相匹配的人财物保障。
2、强化管理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印发《关于办理行政执法及监督证件的通知》,依托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全县20个乡镇15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发放发放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合计132个。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机制,组织全县20个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期、50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期、700余人次。同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展集中授课、下派业务骨干、安排伴随式执法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全面、高效履职能力。
3、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赋权事项“管得好”。联合县委编办组织开展乡镇赋权工作调研,全面了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乡镇在赋权事项承接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乡镇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职责,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有效衔接,全力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审核:王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