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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

日期: 2024-08-23 17:32:43   李沁圆 吴艳容    来源:丹江口市司法局


近日,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丹江口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本次清理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市司法局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工作范围涉及全市各类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影响其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法律后果的组织及人员。

清理工作重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清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核实核准行政执法单位主体名称、性质、执法范围、执法依据等信息。对于因机构改革、职权变更等原因被撤销、变更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对执法主体信息进行清理注销。二是执法人员证件清理。严格按照“在编在执法岗”原则认真核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工作单位、执法类别等信息。对于已不在执法岗位或不具有持证资格的人员,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注销手续。

丹江口市司法局严把行政资格审核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开展全市执法资格清理上报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王天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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