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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法约束 真情感化

日期: 2019-07-24 18:11:00   艾靖 李端梁    来源:丹江口市司法局

  

  自省司法厅推进监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襄北监狱选派2名民警常驻丹江口市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丹江口市社矫局积极行动,开展五大活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开展学习活动。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全文,并对特赦令适用对象和条件进行详细讲解。社区矫正对象知晓特赦令内容后,逐一在“特赦明白纸”签名。目前经初步筛选,习家店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符合特赦情形。 

  二是开展“以案为戒”。针对习家店辖区出现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情况,社矫局将此裁定书向全市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传达通报,通过讲解身边鲜活案例的方式告诫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要服从管教,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加强自我改造。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襄北监狱派驻民警方荣强通过讲述自己在监狱的工作经历,将高墙内的罪犯与高墙外的社区矫正对象一天生活作了对比,以《忘记昨天、珍惜今天、开启明天》为题给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争取早日改造完成,融入社会。 

  四是开展走访活动。到社区服刑人员家里或者工作地点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工作状况、社会评价、思想动态等,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走访对象之一熊某,因职务犯罪在矫服刑,其思想、工作状况及日常表现较好,正不断发挥自己养林护林特长,积极工作,回报社会。 

  五是开展公益劳动。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监督管理,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各司法所每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今年以来参加社区劳动改造310余人2800次,增强了所有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收到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审核:潘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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