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县市区司法局 > 丹江口

丹江口市实施“四大工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日期: 2017-11-20 16:01:00   陈瑶    来源:丹江口市司法局

     2017年以来,丹江口市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实施“四大工程”,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深化平安法治丹江口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依托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全市213个村及19个社区达到“一镇(办处区)居(社区居委会)一执业律师”“一村(农村居委会)一法律服务人员”的目标,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人民的法律服务需要。

     二是推进“七五”普法,实施法律宣传育民工程。采取诸形式、多种措施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氛围。

     三是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紧紧围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事项目,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济困解忧。截止第三季度(按季度统计),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75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250件,接待法律咨询2675人次。

     四是加大排查调解力度,实施人民调解安民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注重平时强化节点,对各类矛盾纠纷深排查、细化解。截止10月份,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686件,调解成功3621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8%。

 

审核:潘剑波

主办单位:十堰市司法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47号 网站地图

电话:0719-8665247 传真:0719-8663510 电子邮箱:sysfxzw@163.com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