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刚刚经过的“三八妇女节”上获悉,丹江口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张玲荣获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全市享有此殊荣的仅10人。
法律援助中心张玲参加工作来,一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设身处地积极开展面向弱势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和纠纷的预防化解,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严格监督各类援助案件质量,实施重点回访制度;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她用自己的力量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她把爱的情怀洒向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困难群体。先后获得“十堰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先进个人、“丹江口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与以往通过组织层层推荐不同,市妇联今年创新做法,“开门”网上等途径评选,专门开放社会化推荐渠道,引起了全国各地与社会各界的充分关注,各行各业的精英们脱颖而出,短短五天时间,张玲就获赞成票近20000人,名列前茅。
审核:李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