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评选推荐、审核,拟推荐十堰市司法局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张菂(律师)、雷怀成(司法鉴定人)、田琴(仲裁员)3名同志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辛泽娥1名同志(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表彰集体和个人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十堰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8663823 8109651
电子邮箱:sfjd0719@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47号。
十堰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