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全市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的通知》的要求,经过自下而上的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现拟定推选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张有婕同志、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黄敏同志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有婕、黄敏
二、公示期限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十堰市司法局基层科 联系电话:0719-8663726
来函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十堰市司法局基层科收
十堰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