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1080835/2023-0681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09:59:3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2022年,十堰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能,推动法治十堰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黄文艺等知名专家、相关部门领导、优秀律师授课,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座7次,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协调推动出台《十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确立了路线图。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3.加强法治督察。组成5个督察组,集中开展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地督察,切实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以高水平督察促进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

4.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局党组会议事机制,厘清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升班子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召开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5次。聘请法律顾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履职能力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清理、审核、考试、确认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工作专题培训班。通过审核、考试,全局2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20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

2.严格做好行政执法实施工作。依法办理律师、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1341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件次。对全市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3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年度考核行政检查,其中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为合格等次,13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对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1次,合格率为100%。对1家公证机构、1名公证机构负责人开展年度检查1次,合格率均为100%。对5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考核行政检查,合格率为100%。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26宗,准予申请217宗,行政给付42.17万元。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依法化解矛盾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全市各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26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999件,调解成功率97.73%。2022年全市矛盾纠纷有效处置率达78.5%,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确保社会平安稳定。持续深化律师“246”工作体系建设,发挥律师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省率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68家精简为10家。11月11日全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上,十堰市司法局作为大会发言的6个政法单位之一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全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2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82件),受理284件,已审结272件,其中纠错36件。

(四)突出法治为民理念,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3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室)1913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与“12348”热线、“中国法网”网络咨询并行,形成了运行规范、运转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双号”并行转网,“12348”平台在全市8个并行平台中评价排名第一。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立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运行月调度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运行情况及困难。扎实做好“一网通办”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公法服务”,拓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质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解答67564人次,电话解答43201人次,“12348”热线解答10752人次;仲裁受理案件11518件,争议标的额27亿元,编写12件仲裁案例入选中国法网案例库;持续扩大司法辅助业务范围,办理公证事项8595件,市公证处成功入选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机构名单(全省公证行业仅有两家),参与法院网拍挂网800余次、“凌晨利剑”“春雷行动”18次;鉴定机构受理案件3654件;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4506件,1件典型案例入选湖北省百优案例、2件入选中国法网案例库。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团省委命名为2021-2022年度湖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组织全市1206名考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人数比上年递增40%的情况下,实现了“零事故、零违纪、零感染”目标。

3.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通过设立站点,组建专家团对园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联合市工商联对接市直商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宣传和问卷调查,主动了解市场主体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及时掌握涉企法律难点和痛点问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公证处设立十堰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提供侵犯知识产权证据固定的公证服务,为市场主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还有差距;三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较为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思维和决策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便捷高效、均等惠普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制定出台《十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十堰市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工作,深化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的实践探索,构建科学、统一、规范的行政复议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