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案卷质量评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011080835/2022-4042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4日 09:18:3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业务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615日至17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组织专班对全市54家律所卷宗档案进行了随机抽评,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律师案卷质量评查,着重对20211231以前设立54家律所2021年归档的诉讼、非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卷进行评查(通知要求法律顾问卷不少于1卷,民事诉讼卷不少于5卷)。66日至10日,律工科从各律所上报的2021年归档卷宗目录中随机抽取10卷共计540卷案卷作为评查案卷。615日至17日,由市司法局办公室、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律协秘书处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代表组成的10人评审小组按照司法部 国家档案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评查案卷逐份逐项打分,并根据10份案卷的平均得分评定成绩(各律师事务所业务案卷质量评查得分情况附后)

二、好的方面

2015年市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施行量化考核方式以后,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案卷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和执业风险防控等意识全面增强,在推进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强基固本作用。好的方面有:

1.档案管理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各律师事务所均能够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建立受案登记表、结案登记表和归档登记表,并做到一案一卷。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均设有单独的业务档案室,明确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湖北嘉略律师事务所率先在全市配置了标准化的档案室和档案架。

2.业务案卷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各律师事务所普遍能够按照法律顾问类、刑事类、民事类和行政类建档立卷,并依照《律师业务立卷归档办法》等规定不断完善案卷要素,部分律所还建立了业务案件内部评查制度,少部分律师的个人案卷内容齐全、规范整齐,值得同行借鉴学习。

3.风险防控意识得到了显著加强。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能够在业务卷宗中不断完善规范受案审批、利益冲突审查、风险告知、收费凭证、首次接待笔录等档案材料,在预防矛盾纠纷尤其是防范当事人投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同时,部分律师事务所在档案材料中对卷宗封面、证据目录及材料、代理词、辩护意见、庭审笔录和办案小结等予以了统一,体现了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标准严格等。

三、存在问题

通过逐所逐卷评查,虽然各律师事务所业务案卷管理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但本次案卷评查体情况距离工作要求仍还存在较大差距。除了部分律所没有按要求提交法律顾问卷宗影响评查得分以外,律所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现将案卷评查中所出现问题汇总如下:

(一)案卷装订方面

1.案卷归档不及时,未在案件办结后三个月内归档;

2.未按照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3.案卷封面内容填写不全;

4.页码位置填写错误;

5.卷底无封纸。

(二)案卷材料方面

1.法律顾问卷:此次抽评大多律所未能提供法律顾问卷,部分律所提交的法律顾问卷所反映出的问题一是聘请法律顾问协议或者合同内容填写不齐全;二是无聘方基本情况介绍;三是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不详细,内容简单或者无法律顾问年度报告;四是服务质量跟踪卡或回访记录内容填写不齐全,或者无服务质量跟踪卡。

2.诉讼卷:一是无利益冲突审查记录,无法律风险告知,无服务质量跟踪卡;二是民事(行政)案卷中无当事人谈话记录,无出庭通知书或者开庭传票,无庭审笔录;三是刑事卷中无会见犯罪嫌疑人、委托人、证人笔录,无起诉书或者上诉书,无出庭通知书或出庭通知电话记录,无办案小结或办案小结内容过于简单;四是少数卷宗无收费凭证,个别律所存在一张发票多本卷宗使用等问题

3.非诉讼法律事务一是委托合同填写不齐全;二是无与委托人谈话记录;三是服务质量跟踪卡或回访记录内容填写不齐全,或者无当事人签字;三是少数卷宗无收费凭证

(三)案卷质量方面

1.法律顾问一是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工作记录不完整,缺少相应的服务材料,工作记录无工作底稿,修改合同无修订内容等;二是无法律顾问年度报告、小结或者内容不完整,缺少基础材料,不能体现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2.诉讼卷:部分律所一是民事(行政)案卷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书诉求陈述观点不明确,仅有事实描述,缺少理由;案件相关记录中主要事实、主要法律条文及证据等反应整个案卷的有关记录不齐全,缺少与当事人的沟通记录;证据材料收集不充分,证据材料内容与目录不一致;代理观点不明确,代理词思路有误,未阐明法律依据;庭审笔录记录不完整。二是刑事案卷中证据材料收集不完备,调查材料记录不全;辩护词观点不明确,过于简单,无律师签字;有的案卷无庭审记录、阅卷笔录或者庭审记录、阅卷记录不全面;无会见记录或者记录内容简单。

3.非诉讼法律事务一是谈话记录不全面、不规范;二是调查材料不全面,有些见证业务中见证资料与见证内容缺乏一致性;三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草拟的法律文书中说理说法不透彻,过于简单等。

、下一步工作要求

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档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律师办案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同时从多年来律师执业被投诉查处实践来看,业务案卷要素齐全是有效防范和化解投诉案件最有力的证据,需要引起各律所高度重视。各律所要以此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对标找差,明确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对案卷评查中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参照《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整改实效,切实提高律师档案质量,促进律师办案水平的提高。市局律工科、律协秘书处将择期对不合格卷的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 2022全市律所案卷评查分数汇总表




十堰市律师协会

2022726





               2022全市律所案卷评查分数汇总表


1

湖北典融律师事务

95.70

2

湖北希夷律师事务

95.30

3

湖北润京律师事务

94.90

4

湖北嘉略律师事务

93.90

5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

93.50

6

湖北同联律师事务

93.10

7

湖北瑞泰律师事务

91.40

8

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

91.00

9

湖北车城律师事务

90.50

10

湖北豪然律师事务

89.80

11

湖北朗润律师事务

89.60

12

湖北君迪律师事务

89.36

13

湖北延兴律师事务

88.10

14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

87.00

15

湖北郧阳律师事务

85.10

16

湖北楚秦律师事务

85.00

17

湖北弘亚律师事务

84.70

18

湖北紫霄律师事务

84.00

19

湖北立丰(十堰)律师事务

83.80

20

湖北无为律师事务

82.60

2022全市律所案卷评查分数汇总表

21

湖北刘贵福律师事务

81.80

22

湖北典岳律师事务

81.11

23

湖北邦辉律师事务

81.00

24

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

80.20

25

湖北献真律师事务

80.10

26

湖北经立律师事务

79.88

27

湖北郧和律师事务

79.20

28

湖北诚智城(十堰)律师事务

78.50

29

湖北三丰律师事务

78.00

30

湖北润惠律师事务

77.70

31

湖北瑞通天元(十堰)律师事务

77.20

32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

76.80

33

湖北南尊律师事务

76.20

34

湖北郧华律师事务

76.00

35

湖北起行律师事务

74.60

36

湖北陵燕律师事务

74.40

37

湖北永欣律师事务

74.10

38

湖北天颐律师事务

71.10

39

湖北延津律师事务

71.00

40

湖北陈文军律师事务

70.30

2022全市律所案卷评查分数汇总表

41

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

70.20

42

湖北正星律师事务所

70.00

43

湖北济同律师事务所

69.70

44

湖北玄岳律师事务所

68.90

45

湖北钦桂律师事务所

68.67

46

湖北博理律师事务所

68.20

47

湖北豪坤律师事务所

66.30

48

湖北文润律师事务所

65.80

49

湖北举烛律师事务所

63.70

50

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

63.30

51

湖北居方律师事务所

62.80

52

湖北武珞(十堰)律师事务所

62.55

53

湖北恩伦所律师事务

60.80

54

湖北平长所律师事务

60.70

55

湖北裕森律师事务所

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