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0835/2022-40333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10:43:58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号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证书颁发时间为829日至8318:30-12:00,15:00-18:00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的方式进行。

1.826日至28日,申请人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2.829日至31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十堰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为: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楼,十堰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2.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现场领取证书时,严格遵守申领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堰疫情防控规定: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管理。

4.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领证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联系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咨询电话:

十堰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0719-8692342


                                                   

        十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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