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

索引号
011080835/2020-11806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09:13:4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公告》(第3号),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我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在十堰市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本市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费为每人85元。

正式发票出具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4日。

(二)考区设置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数等情况,湖北省分别设置计算机化考试考区和纸笔答题考试考区。

全省计算机化考试预设置武汉、黄石、襄阳、宜昌(含宜昌、神农架林区、荆州、仙桃、潜江、天门考生)、十堰、孝感(含孝感、随州考生)、荆门、黄冈(含黄冈、鄂州考生)、咸宁、恩施10个考区。

全省纸笔答题考试考区预设置在荆州市。

主观题报名结束后,视各考区实际报名人数等情况,湖北省司法厅可对预设的主观题考区进行适当调整或合并。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我省、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有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可向十堰市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十堰市:0719-8692342

省司法厅:027-87823138 87893331

凡涉及网上交费问题,可向兴业银行电话咨询:027-86798907(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十堰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