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强化对违规罚款行为的预防和惩戒,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印发了《十堰市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罚款是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关系到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全市设定和实施罚款工作水平逐步提升,但是在个别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企业群众对基层行政执法中的乱罚款等问题反应强烈。2月18日,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全面系统规范;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开展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规范监督工作。
二、《工作方案》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专门组织相关人员推动实施,多次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31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全文包括三个部分,共18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紧盯“罚款设定更加科学、罚款实施更加规范、罚款监督更加有力”的主要目标,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主要任务
1.开展罚款设定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设定科学性。一是提高理论和实务水平。将《指导意见》纳入行政执法队伍全员大轮训的培训内容。二是开展规章专项清理。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四是及时取消调整罚款事项。
2.开展罚款实施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实施规范性。一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事关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切实解决六类问题。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建立与企业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四是规范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排查底数及清理结果12月15日前报本级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
3.开展罚款监管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监管有效性。一是摸清罚没底数。对全市近三年的罚没主体数量、罚没案件数量、罚没金额、罚没主体设定依据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二是加强财会监督。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严格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五是加强联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协作机制。
(三)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督促落实。三是注重发现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