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作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2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对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提出了要求;2024年3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1号),对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十堰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审议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审议稿)》)。
二、起草过程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文件起草工作,认真吃透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十堰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有效反馈意见12条,大部分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审议稿)》全文7方面23项具体措施,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包括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对委托执法提出相关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必修内容,打造一批行政执法党员先锋队、模范岗。组织执法业务评查、执法队伍评比,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包括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完善新型执法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加大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档案室、研判室等场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包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工作制度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明确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执法边界,健全执法协作、案件移交、培训指导等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至少选取1个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四是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包括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体系化、多元化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执法效能评估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协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包括建设全市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 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等纳入平台建设。推行移动执法、掌上办案,依托信息技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六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包括加强 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首次明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启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或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专用章、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制式服装、选优配强行政执法监督专职力量,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七是抓好组织实施。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评估考核、做好总结推广三个方面内容。创新举措:建立由政府领导领衔、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会商机制,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高质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