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解读

索引号
011080835/2022-37299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湖北省司法厅网站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8日 10:39:36

近日,人民政府研究批复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立足湖北实际,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作为下一步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举措加以推广,同时,针对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为2035年在全省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框架结构

《规划》由三个板块组成,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在全面坚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指标和规划。第二板块是重点措施,包括三个部分17条措施,主要是细化措施,把中央、省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为湖北实践。第三板块是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四个部分,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考核等内容。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中共湖北省委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主要特点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其他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全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明确服务指标。在《规划》主要指标中,除对标对表司法部和省厅“十四五”规划外,结合湖北实际,分别在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度、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量化,如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刑事法律援助中司法机关依法通知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或法律帮助提供法律援助,均要求实现全覆盖;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简易服务当场办结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通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咨询回复时限、每年村(居)法律顾问为每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长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聚焦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湖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检查”和“五个一”、乡村企业“法治体检”、“100+100党支部结对”、“公证进乡村”、“百家鉴定机构进农村”等活动,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营造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能力,打造全国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服务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等。服务法治湖北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等的作用,努力提升他们对服务政府、服务企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

四是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一体发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全时空全业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改造扩容升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加强集约一体建设。在推动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12348”湖北法律服务网优化升级,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数据共享。同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提升普法质效,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发挥律师主力军作用,深化公证改革,严格司法鉴定监管,促进仲裁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