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复终字〔2025〕99号

索引号
011080835/2025-32532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15:3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十行复终字〔202599

  

人:XX,汉族,19XX8身份证号码:420321XXXXXXX6332,住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  

被申请人:十堰市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和抗震防灾中心  

法定代表人:付启序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秦XX事项的依法分类程序处理意见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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