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复终字〔2024〕57号

索引号
011080835/2024-28000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10:02:45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十行复终字〔202457  

十堰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XX,十堰XXXX有限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调解、和解;代签法律文书。  

XX,湖北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方孝春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十监处20246《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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