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复终字〔2024〕52号

索引号
011080835/2024-17738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15: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十行复终字〔202452


      人:X,男,汉族,19XXXX月生,身份证号码:420302XXXXX1252,住茅箭区XXXXXX  

委托代理人:xx,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申请人: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文春,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依法撤销张xx18名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公告》,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