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复终字〔2024〕18号

索引号
011080835/2024-14546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17:00:1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十行复终字〔202418


   人:杨XX,汉族,196612身份证号码:4203221XXXXX2412,住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20  

被申请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五大队  

人:张文辉,大队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4203031814545720),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