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复终字〔2023〕125号

索引号
011080835/2024-13900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1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十行复终字〔2023125

    

人:XX,汉族,19XX3身份证号码:422601XXXXXX24339,住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X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高卫东,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鄂公(交)行罚决字〔20234203002900256500《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