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安排,十堰市司法局组织对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和现场反馈。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优秀
竹山弘宇法医司法鉴定所 优秀
丹江口证源法医司法鉴定所 优秀
郧西鸿展法医司法鉴定所 合格
竹溪现代法医司法鉴定所 合格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合格
房县鸿泰法医司法鉴定所 合格
十堰正德司法鉴定中心 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4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4年1月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十堰市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9-8663823
电子邮箱:sfjd0719@126.com 邮编:442000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47号 十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