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湖北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十堰市司法局于2022年4月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十司通﹝2023﹞17号),组织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本次考核采取网上审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市司法局主要依据律师事务所设立标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2022年度考核等次。现就年度考核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5家。其中,
合伙所40家,占72.73%,国资所1家,占1.82%,个人所8家,占14.55%,派驻分所6家,占10.91%。从律师事务所规模来看,律师10人(含)以下的律师事务所25家(人数最少所2人),占45.45%,律师11人至20人(含)的律师事务所23家,占41.82%,律师21人至50人(含)的律师事务所7家(人数最多所40人),占12.73%。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执业律师782人(不包含法援律师)。从律师类别看,专职律师653人,占83.50%,兼职律师13人,占1.66%,公职律师112人,占14.32%,公司律师4人,占0.51%。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律师115人,占14.71%,30岁(含)至50岁的律师489人,占62.53%,50岁(含)至65岁的律师166人,占21.22%,65岁(含)以上的律师12人,占1.53%。从文化程度看,本科学历的律师692人,占88.49%,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55人,占7.03%,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3人,占0.38%,本科学历以下的律师32人,占4.09%。在境外接受过教育并获得学位的律师4人,占0.51%。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律师356人,占45.52%,民革党员6人,占0.77%,民盟盟员2人,占0.26%,民建会员9人,占1.15%,民进会员2人,占0.26%,致公党党员5人,占0.64%,九三学社社员4人,占0.51%,农工党党员1人,占0.13%,群众397人,占50.77%。
2022年,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8274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11655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619件,为6000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法律顾问。在律师办理的11655件诉讼案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375件,占诉讼案件的20.34%;民事诉讼代理8948件,占诉讼案件76.77%;行政诉讼代理307件,占诉讼案件的2.63%;代理申诉25件,占诉讼案件的0.21%。全市律师业务收入1.36亿元,缴纳税收630余万元。
总体上,全市律师事务所保持了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绝大部分律所争先创优意识强,软硬件建设及时更新,律所管理更加规范,律所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收入持续提高。但横向比较,根据本次实地现场考核打分情况来看,平均分为82.16分,其中最高得分97分,最低得分63分,这也客观地反应了全市律所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部分律师事务所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不匹配,尤其是少数律所被投诉的现象应予以重视。
二、好的方面
全市55家律师事务所均能够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基本制度,规范开展业务,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管,履行社会责任。202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考核总体成绩相对于上一年度有了进一步提升,绝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能够将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总结全年工作和改进存在问题的有利契机,不断予以强化和提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准备充分。除个别所外,绝大多数律所都对本次年度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律师能够严格按照考核文件的要求,及时上传考核材料,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执业情况报告总结全面、扬长不避短、表态积极。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全市55家律师事务所均有固定办公场所。其中,44家律师事务所购买了自主产权用房,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80%;所有律师事务所均购置有能满足办公需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器材;部分律所还专门设置有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模拟法庭和餐厅。三是律所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全市律师事务所均向律工科提交了规章制度汇编,并能做到收费办法公开、管理制度上墙,分配制度改革、社保、公积金缴纳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进步。四是青年律师培养更加重视。随着青年律师的大幅增加,他们的业务发展和技能提升成为了律所发展的关键一环,全市律所越来越重视对青年律师的帮扶和培养工作。五是党建工作越发规范。全市绝大多数律所设立了党建经费科目,党员律师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律所还配备有党务专员,专职负责本所党建事宜,提升本所党建水平。六是投诉惩处工作更加重视。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均能够严格落实重大案件研讨报告制度,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调解投诉案件,确保执业规范,力争减少投诉。七是律所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建立有比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责任到人,所有律所配备了行政辅助人员,大部分律所行政辅助人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越来越多的律所坚持走出去,学习经济发达地区先进律所的办所理念、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八是参政议政、公益活动参与度更高。截至2022年底,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共22人,其中担任市级人大代表2人,担任县(市、区)级人大代表3人,担任市级政协委员3人,担任县(市、区)级政协委员12人,担任市级党代会代表1人,担任县(市、区)党代会代表1人,他们能够切实履职尽责,积极献言献策。全市律师积极参与律师“246”体系建设、“万所联万会”、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三、不足之处
通过考核,发现整个行业也还有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方面。尤其是在全市律师事务所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不断规范、内部管理趋向正规、量化考核成绩整体提升的形势下,仍有小部分律师事务所安于现状、进取观念不强,发展理念仍然滞后,管理水平依然低下,已经成为全市律师行业发展的后进单位。一是个别律师事务所对行政管理、行业自律认识不够,对年度考核工作存应付心理。表现在考核材料应付了事,上交不及时,内容简单、缺项多;对考核不够重视,准备不充分,对之前年度考核反馈的意见建议束之高阁。二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硬件设施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少数律所办公场地已不能很好满足全所律师办公需要,办公场所功能不齐全、设置不科学。三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办所理念、管理水平有待继续提升。表现为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不强,没有做到甚至是没有考虑与时俱进,导致律所管理混乱,律师队伍涣散。部分律所行政人员力量不足,不利于律所管理和行政事务办理。一些聘用律师游离于律所管控之外,业务档案不及时上交律所,不参加律所的集体活动。部分律所上墙公示的制度未及时更新。四是青年律师培养制度落实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律所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加大了帮扶力度,在业务开展方面实行了案源分配制或合办制,落实了最低工资保障;部分律所仍然任其自由发展,所内未建立或落实青年律师培养制度,缺乏传帮带机制。五是业务档案仍需进一步完善。经过多年的要求和整改,全市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业务档案建设普遍给予了高度重视,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依然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在此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没有按照市律协下发的装卷目录指引进行装订,装卷顺序颠倒;卷内缺少应有的收费凭证、风险告知、首次接待笔录、办案小结等要素;结案档案没有按要求上交律所统一保管,导致不能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及时提交卷宗进行评查。不少律所对法律顾问工作档案的规范整理重视不够。六是律所的变更手续办理不规范。部分律所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以及变更住所、合伙人时,存在未及时报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批准或备案等问题。七是执业管控存在一定问题。2022年,市律师协会共受理各类投诉44起,经查证属实6起,受到行业处分6人次,其中4人次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八是普遍不重视信息宣传、理论调研工作。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不重视宣传工作,不及时报道本所典型事迹,缺少对行业正能量的宣传和弘扬。大部分律所在业务探讨方面缺少理论调研文章,没有将律师行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转化为理论成果。
四、结果运用
(一)表彰先进。按照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拟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律所内部管理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在相关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的基础上,由市司法局律工科呈报市司法局党组会审议,对拟评为年度示范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嘉略、郧和、武当、朗润、金卫(十堰)等5个所为示范律师事务所,瑞泰、经立、典岳、正星、郧阳等5个所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其余律所均为合格。同时,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推荐,市律师协会审查后呈报,经市司法局党组会审议,拟通报表彰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黄俊等60名律师为年度优秀律师。表彰结果拟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激励后进。一是重点督办。对年度考核得分靠后、律所内部管理松散、律师执业投诉频发等问题较多的延兴所、南尊所、诚智成(十堰)所采取回头看、抓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学习先进。拟于下半年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组织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律所到示范所、优秀所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