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11080835/2021-0091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15:17:2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十司函〔2020〕10号

十司函〔202010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姜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突发社会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些突发事件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社会影响。面对这些突发事件,律师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角色,从第三方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介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及时处突,有独特的优势。您的提案我局充分认可。

您建议“建立律师介入解决社会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律师与政府部门在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协同机制”,经会商市应急管理局,初步确定拟建立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由律师参与的社会突发事件处置多方共同评估制度,建立突发社会事件应对工作律师专家库。明确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性、实体性问题的核查、评估、建议和处置;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事后调查、分析论证,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参与制定改进措施;参与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尤其是涉及遇难者家属及伤残人员救助抚慰方案制定、救助抚慰对象范围的确定、救助抚慰协议的起草、救助抚慰金的构成和给付标准的确定等工作,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同时,拟指导十堰市律师协会成立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化解专业委员会,加强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交流工作。

您建议“建立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经会商市应急管理局,拟结合律师“246”工作体系建设,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设立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同时,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标准和支持政策,坚持合同管理、总结评估、付费补偿的工作要求,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积极性。

综上,您的提案内容非常契合当前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我局将结合您的提案内容,会商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真诚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十堰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2日    

主管领导姓名:郑隆波   联系电话:8663768

人姓名:陈洪新  联系电话:8663725

码: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