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十堰市委会:
首先,真诚欢迎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贵委提案内容正是我局当前工作的重心,我局将结合贵委提案内容,紧紧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充分利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平台,在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为我市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贡献法治力量。现根据提案内容将我们“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十堰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市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克难奋进、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督导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履行职能作用,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针对依法防控疫情、促进复工复产、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行了部署;今年年初,依法治市办认真起草了《法治十堰建设规划》、《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十堰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于6月24日提交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十堰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部门实施的组织机制,既授予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的“金箍棒”,又念好“三项制度”的“紧箍咒”,打通了规范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建设考核中,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2020年第三方评估机构测评结果显示,十堰市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十堰市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位居全省第二。
三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努力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通过购置“无人律所”、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等信息化设备,24小时为市场主体、市民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跟进、重点掌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情况,适时进行督办检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配合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明确街道综合执法主体资格,认真做好街道赋权“两清单一目录”法律指导工作,指导建立区(市)、街道综合执法协调机制,规范管理街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大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五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在全市开发区同步举办了“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 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仅市司法局本级就整合了100名由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员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团”,积极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入驻,挂牌设立了全市第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竭力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是做到“四个结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四个结合即:结合涉企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结合包联企业“对口找”、结合复议诉讼案件“重点清”、结合信访舆论监督“全面查”。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上报查找问题125个,针对上报的问题已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集中整治出实效。
七是践行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力营造公平正义宽松执法环境,坚持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法治营商环境做“乘法”,打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推行信用修复管理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85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创新“大证管小证,一证管多坊”监管模式。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行政执法对企业影响,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发展。
八是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当好“法治店小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作用,为化解民商事纠纷提供支持。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在房屋征收、生态环境执法、三违治理、市场监管等领域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九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学习《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验收方案》,成立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验收领导小组,并拟定市司法局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先行区工作任务清单,局党组专题听取各单位先行试点创建的工作思路及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提出意见,进行指导。同时,积极联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了解最新政策信息,争取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建议。
十堰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