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会办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意见,综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立法工作的相关建议十分必要,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016年8月,十堰市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原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职责不清、市区统筹不畅、部门协作不力等问题,以及建成小区内架空层封闭、楼顶加层违建治理难,缺乏相关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等新情况,草拟了《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市治违办通知的形式下发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后,原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7年8月以《关于呈报〈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代拟送审稿)〉的请示》(十城执〔2017〕116号),上报十堰市人民政府。因政府机构改革、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调整,《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未列入立法计划。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界定仍然不够明确、执法手段缺失、法律责任条文缺乏操作规定,影响案件查处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等问题。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我市于2016年1月1日起拥有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截至目前,已颁布实施8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制度力量。地方立法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需要前期进行大量的调研、论证,目前关于我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相关立法还需要积极调研论证,加大学习考察力度,充分结合十堰市实际,形成一部有地方特色、有工作创新的立法草案。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会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积极研究,开展调研论证,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早日将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立法事项提上议事日程,共同推动《十堰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尽快出台。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专此函复。
十堰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