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0835/2021-2066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09:18:43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嵇明秀、高玉成、叶立成、邓国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建议十分必要,对于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市司法局作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化旅游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2016年以来,市司法局(含原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照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了地方性法规起草的配合工作,大力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严格做好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经成为重要的执法依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市在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贯彻实施中也面临许多问题,确实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确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市人大抓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特别是要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使执法部门和相对人更加熟悉地方性法规的内容,提高运用地方性法规开展工作、维护权益的能力。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均明确有执法主体,将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将地方性法规实施作为行政执法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市司法局将通过、法治建设考核、行政执法监督、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加大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再次感谢你们对执法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十堰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堰市司法局    

2019年9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