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转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十堰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四风”问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毫不手软、严肃认真的态度,下大力气解决我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打造一支重品行、善谋事、会创新、能落实、敢担当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推进“外修生态、内修人文”重大方略、加快法治十堰、平安十堰建设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1、不作为的问题。一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二是对上级布置的事项敷衍应付,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生态建设、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以及对部门或个人所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三是工作不在状态。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工作进入不了角色,不能够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精神不振。四是不敢担当。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使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
2、乱作为的问题。一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作风漂浮,做决策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在服务和行政审批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滥评比,增加群众和服务对象负担。
3、贪腐谋私的问题。一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开支。三是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挪用、截留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款项。四是滥发福利补贴,公款吃喝送礼,参与黄赌毒等问题。
4、执法不公的问题。一是耍特权、抖威风,硬卡不行就软拖。二是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三是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12月开始,2016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教育、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
1、集中教育动员。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省司法厅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讨论。
2、深入查找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开座谈会、发调查表、设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形成单位和个人清单。
3、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个人也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二)集中整治、从严问责阶段(2016年1月)
1、集中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2、开展明察暗访。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同时,各地各单位组织转班,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集中检查、座谈考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3、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2月)
1、从严从实教育惩处。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凡是能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的,吸取教训,免于通报处理;对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通报处理;问题严重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制定办事规范。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3、制定干部行为规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制定单位干警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党员干警形成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制。市司法局党委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胡建明同志担任组长,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治(警务)部负责相关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整治工作要上下联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2、强化工作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抓好宣传引导,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4、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7+1专项整治和治理”、纪律作风巡查等工作结合起来,逐项认真整治,推进工作落地。同时要与业务工作结合,做到两促进、两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