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1080835/2017-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20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82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824.17万元。
  2017年预算总支出2824.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2824.17万元,较上年增加410.59万元,增长17.01%。其中:
  1、基本支出2055.59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796.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运行534.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支出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6.25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14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的社保社会保障支出,行政单位医疗78.3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65.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保障支出154.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住房公积金支出。
  2、项目支出768.58万元,包括项目经费509.53万元,不可预见费259.05万元。其中:
  司法局机关行政运行142.3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及人民监督员、法律顾问业务工作指导、培训、宣传、调研方面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装备等项目支出;
  普法宣传36.33万元,主要用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及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等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贯彻落实《法治十堰建设纲要》,加大法治单位创建、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等业务的项目支出;
  律师公证管理110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广告宣传费、公证网络维护费及辅助人员工资及物业、公证档案代管等业务费支出;
  法律援助4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调研方面的支出;
  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运行支出90.68万元,一般行政运行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费以及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经费、网络维护费、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包括基础设施维护费、警戒护卫费、技术装备消耗费、戒毒及传染病查治经费、宣传资料等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4.5万元,比2016年预算80.62万元增加13.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5.72万元,主要用于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视察、督查、检查、考察司法行政工作等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费38.78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等,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全年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