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1080835/2015-008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3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司法局
文号

   一、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强制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3、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十堰建设纲要实施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9、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1、十堰市司法局机关
    2、十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3、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
    4、十堰市公证处
    5、十堰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二、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下达市司法局部门预算2002.98万元(包括四个二级单位预算),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1.89万元;预算支出2044.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1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4.87万元。
    一、基本支出1376.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9.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公证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运行36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支出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6.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补助、公用经费;医疗卫生支出93.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的社保支出,行政单位医疗48.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626.93万元,其中:司法局机关行政运行85.0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业务工作指导、培训、宣传、调研方面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3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装备等项目支出;普法宣传36.33万元,主要用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及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等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贯彻落实《法治十堰建设纲要》,加大法治单位创建、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等业务的项目支出;律师公证管理112.65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广告宣传费、公证网络维护费及辅助人员工资及物业、公证档案代管等业务费支出;法律援助28.3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培训、调研方面的支出;其他司法支出15.86万元,主要用于公证收费成本、资产出租出借成本的支出;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268.42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费以及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经费、网络维护费、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包括基础设施维护费、警戒护卫费、技术装备消耗费、戒毒及传染病查治经费、宣传资料等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未安排该项预算。公务接待费69.65万元,主要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家、省及上级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外省(市)相关部门考察学习等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主要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支出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费用,比同期下降率16.5%。

三、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十堰市司法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

2,002.98

一般公共服务

 

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外交

 

其他资金

 

国防

 

 

 

公共安全

1,611.38

 

 

教育   

 

 

 

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266.15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

93.94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73.40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002.98

本年支出合计

2,044.87

上年结余结转

41.89

结转下年

 

收入合计

2,044.87

支出合计

2,044.87


十堰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1

2

3

 

 

 

合计

2,002.98

1,376.05

626.9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69.49

942.56

626.93

 

06

 

司法

940.73

582.22

358.51

204

06

01

行政运行(司法)

514.05

429.03

85.02

204

06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80.32

 

80.32

204

06

05

普法宣传

36.33

 

36.33

204

06

06

律师公证管理

178.13

65.48

112.65

204

06

07

法律援助

116.04

87.71

28.33

204

06

99

其他司法支出

15.86

 

15.86

 

08

 

强制隔离戒毒

628.76

360.34

268.42

204

08

01

行政运行(强制隔离戒毒)

360.34

360.34

 

204

08

99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268.42

 

268.4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6.15

266.15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15

266.15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66.15

266.1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3.94

93.94

 

 

05

 

医疗保障

93.94

93.94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48.94

48.94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5.00

4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3.40

73.40

 

 

02

 

住房改革支出

73.40

73.4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73.40

73.40

 


 

十堰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12.91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2、公务接待费

69.65

3、公务用车费

43.2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2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