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市政府办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16】42号);2017年7月,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府法办发【2017】6号)。按照两个《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安排部署对现行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认真全面的清理。
经过清理,我局共清理出两份与《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即:十堰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司法分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当山街道办事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极湖办事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景区办事处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两个《通知》的精神,经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以上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审核:胡绪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