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十堰市司法局扶贫工作队收到了一份特殊礼物,扶贫对象郑某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市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郑某系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双龙堰村的贫困户,也是家中唯一劳动力。2015年8月15日其在丹江口市打工时,遭遇严重交通事故,在医院救治,使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十堰市司法局驻该村扶贫工作队听说后,第一时间到郑某家中走访,了解郑某伤情及生活困难,同时承诺扶贫工作队一定会尽力帮助其解决交通事故维权事宜。
在市法律援中心的支持下,扶贫工作队帮助郑某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援助律师迅速介入,帮助收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工作队积极协调,使肇事方及时支付了郑某前期治疗费用,保障郑某得到及时治疗,并于2015年10月9日康复出院。后期调解工作中,双方因赔偿标准发生严重分歧(肇事方认为郑某属于农村户口,只同意按照农村标准赔偿,而郑某认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应当按照城镇标准给予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援助律师迅速启动诉讼程序。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郑某应当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赔偿,使郑某顺利拿到了23万元的赔偿款。
自市司法局扶贫工作队驻村以来,积极开展各项扶贫工作,并结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开展“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等特色活动,将扶贫对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长期以来,扶贫工作队真心实意为贫困户解决问题的做法,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称赞十堰市司法局扶贫工作做得实、做得好、得人心!
审 核:杨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