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多部委建立的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相关部署,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争议化解质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近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碰头会,聚焦业务衔接、办案规范、质效提升等重点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合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共同提高。
会上,双方分别通报近期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梳理案件办理中的共性问题与关键堵点,围绕案件受理范围、审查流程、证据提交、法律适用等事项逐项对接,统一办案标准、明确衔接要求,就规范应诉工作、提升庭审应对质效达成共识。同时,紧扣“3+N”争议预防化解要求商定三项协同工作举措,为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健全常态化业务对接机制,定期共享案件数据信息,针对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基层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疑难复杂案件、涉众型案件开展联合研判,实行重大案件专项会商,强化前端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二是构建办案质效协同提升机制,统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标准,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庭审观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促进执法、复议、审判标准协调统一,提升依法行政与应诉工作水平;三是完善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机制,对复议、诉讼案件协同开展矛盾化解,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延伸,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此次碰头会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业务衔接渠道,是落实“3+N”工作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将持续深化业务协同,严格落实既定工作举措,不断优化衔接流程、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十堰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审核:郑隆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