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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平主持召开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日期: 2021-08-19 18:07:28   程贤珍、柳炳全    来源:竹山县司法局

8月18日下午,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陈建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王丽媛、马兰起、毛昌盛、何垚辰、周乾隆、刘专、龚世华、范奇、张涛、李峰山、索明全、汪朝晖出席会议,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三次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内容。

会议审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竹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竹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竹山县“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竹山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0年度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通报》、《竹山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通报》“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政治自觉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压实党委(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要坚持会前学法,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争创湖北省“第一批法治示范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审慎监管协同联动,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推动政务数据规范化标准化治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接受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法律监督事项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智慧司法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效能。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尺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创建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事项先行区试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推进“法律六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氛围。坚持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健全完善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融合的“三调对接”模式,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同考核、同奖惩及时调整充实委员会及协调小组成员。委员会协调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法律实施监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重点问题,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充实乡镇司法所人员力量,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力度。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铁军加强督办考核。认真落实《十堰市2021年法治建设平时考核办法(暂行)》和《十堰市2021年法治建设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综治)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健全日常督办监管、月统计、季考评、平时考核机制,倒逼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争先进位。

审核:张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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