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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推荐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象的公示
来源: 局基层科     |    作者: 局基层科      |     发布日期: 2018-11-14     |     [大   中   小]
根据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评选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鄂基协〔2018〕4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基层工作部门)推荐、初审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审核,拟推荐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法律服务所等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罗先利等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将拟推荐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对拟推荐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联 系 人:柯昌地
联系电话:0719-8663726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8年11月14日
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推荐名单
一、 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3个)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法律服务所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法律服务所
房县民生法律服务所
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6人)
李孔银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法律服务所
周华丽 十堰市茅箭区援民法律服务所
罗先利 十堰市张湾区东风法律服务所
易小梅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法律服务所
江大成 竹山县宝丰镇法律服务所
龚卫华 竹溪县正大法律服务所
审核:胡绪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