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十堰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司法局为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集中治理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时间从2019年9月截止到11月30日。现公示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监督举报机构: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班(设在市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9--8689482。
监督举报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47号鼎泽峰大厦4楼。
2019年9月29日